合肥寶生鐘廠地塊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塊東側為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北校區),南側為空地和居民樓,西側為大眾路,隔大眾路為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北側為會棚路,隔會棚路為甫民壩。調查面積為20815.80 m2(合31.2081 畝)。2003年之前地塊是空地,2003年合肥寶生鐘廠在地塊上建廠生產,主要生產木鐘。2010年合肥寶生鐘廠將部分廠房對外出租。
因該地塊下一步規劃作為居住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1年10月,合肥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測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司)進行合肥寶生鐘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按照HJ25.1技術導則等規范要求,進行了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工作,并在對資料和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確定了監測采樣點位,編制了《原合肥寶生鐘廠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方案》,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2021年11月29日進行現場采樣工作,并由我司(具有CMA檢測資質)進行土壤樣品和地下水樣品的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本次調查共布設了9個土壤監測點位和4口地下水監測井,采集28個土壤樣品(包含1個對照樣和3個平行樣),1個地下水樣品和1個平行樣(G2、G3、G4無水),1個地表水樣品及1個地表水平行樣。
- 檢測結果
土壤檢測指標包括GB36600-2018中45基本項、pH、石油烴(C10-C40)、鋅共48項因子。檢出污染物包括重金屬(銅、鎳、砷、汞、鎘、鉛、鋅)和石油烴(C10-C40)等各檢測指標濃度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
地下水樣品分析測試了(GB/T 14848-2017)中色等常規指標35項,鎳等非常規指標8項,以及石油烴(C10-C40)1項共44項。送檢的1個地下水樣品監測結果顯示特征因子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標準。
地表水樣品分析測試了(GB3838-2002)中常規項24項。通過分析送檢的1個地表水樣品及1個平行樣監測結果顯示,特征因子均未超過《地表水質量標準》(GB 3838-2002)中IV類水質標準。
- 調查結論
經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本地塊土壤中污染物對人體的健康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